王思聪前女友带娃直播,一夜狂赚50万
王思聪没想到,自己的流量被人蹭了个精光。
提到王思聪,大众早已习惯了他身边不断更迭的网红面孔,那些短暂交集、无疾而终的故事,曾一次次霸占热搜。
有人靠他成名,有人靠他维持话题,而有人,直接把“与他相关的一切”,做成了一门长期稳定的生意。
豪门、绯闻、单亲妈妈、以及被推到镜头前的孩子......每一个标签,都精准踩在了舆论的引爆点上。
近日,网红黄一鸣带着3岁女儿“闪闪”在浙江湖州万达广场进行了一场长达12小时的童装直播,从白天持续到凌晨,最终宣称销售额突破50万元。


图源:微博
这场直播随后登上热搜,“黄一鸣带女儿去万达直播一晚狂赚50万”话题引发全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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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3岁的闪闪身穿粉色公主裙,不仅要配合展示商品,还用奶声奶气的童音喊出“9块9带回家”。

图源:黄一鸣直播截图
黄一鸣在直播中多次提及“女儿长得不像爸爸,反而更像爷爷”,这并非她第一次提及此事,她曾在另一场直播中细数女儿的“三大惊喜”:智商过人、长相神似爷爷、天生讨喜自带流量,并直言闪闪是“命中注定要出生的孩子”。
而这里的“爷爷”与“爸爸”指向不言自明,就是万达集团创始人王健林与其子王思聪。
在万达商场带女儿直播,暗暗将女儿与王健林的外貌进行关联......黄一鸣将流量玩得明明白白。
她自己也曾说过:“你不给抚养费,我就用你的流量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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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她说到,也做到了。
黄一鸣与王思聪的交集,最早可以追溯到2022年。在此之前,她曾参加选秀节目《青春有你 2》,但并未成功出道,被淘汰后她果断选择直播带货。
之后王思聪偶然进入她的直播间,刷了几万块的礼物,两人由此相识。短暂交往后分手,黄一鸣发现自己怀孕,经过考虑后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在此之前,黄一鸣就已经凭在美瞳赛道做得风生水起,积累了不少粉丝。
她曾为展示产品效果,一天试戴数百片美瞳,眼睛红肿仍坚持工作,从几万粉丝逐步积累到数百万。
2024年,她公开指认王思聪为生父,并晒出聊天记录: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回复“没钱,你自己忍一忍”,随后将她拉黑。
黄一鸣后来在直播中说,怀孕初期曾收到过王思聪的5万元转账,对方称这是“打车费”。之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产检、住院、保姆、早教,都由她独自承担。她曾提出200万的抚养费诉求,只得到每月1000元的方案,后来也无疾而终。
她也没有走法律程序,理由是“觉得打官司太麻烦”,直言“不如多开几个赚钱的赛道”。
抚养费没要到,但流量来了。
在孩子一岁时,黄一鸣就开始为女儿运营独立账号,带孩子接商拍。据业内报价,黄一鸣女儿的视频账号一分钟保价高达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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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平台新规落地,美瞳作为二级医疗器械被禁止达人带货,仓库囤货瞬间成废品。
但黄一鸣每月光是养孩子的奶粉、尿不湿、房租、早教课等硬性开支就超过4万元。
眼看美瞳生意越来越难做,黄一鸣干脆带着女儿转行卖起了平价童装。闪闪成了她最好的活招牌,转化率直线飙升。
只要闪闪出镜,直播间在线人数就会翻倍,商品转化率远高于黄一鸣单人直播。孩子的天真萌态,叠加“王思聪女儿” 的话题光环,让闪闪迅速成为母婴赛道的“小网红”。
一场直播中,她身上穿的一件童装,三分钟内卖出了三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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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鸣的月收入稳定在15万到25万元之间,高光时段单月销售额能达到750万至1000万元。
2025年,她在老家安庆全款购入一套188平米的江景大平层,价值200万元。她公开表示,这套房子的房款,全部来自直播带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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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中,她多次强调自己是“站着赚钱”:作为单亲妈妈,不依附、不索取,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女儿、改善生活,理直气壮、心安理得。
可就在这场50万直播高光过后仅仅 3 天,黄一鸣自曝陷入更大困境:她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
因与前MCN机构的合同纠纷,她被判赔偿 55.2 万元,因未按期履行,法院对其下达限制消费令:
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
银行卡被冻结,直播收益无法提现;
原定赴三亚的直播行程,只能改乘27小时绿皮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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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单场50万的直播战绩,一边是55万债务引发的限高危机;一边是全款买房的光鲜,一边是出行受限的窘迫。
黄一鸣的处境,充满了网红经济特有的荒诞与真实。
她在直播间落泪,称愿意分期还款,却未得到债权人同意,陷入“想赚钱还债,却被限高困住赚钱路径”的死循环。
对于黄一鸣带女儿直播带货的一系列行为,网友对此褒贬不一。
支持方认为,黄一鸣作为单亲妈妈,靠直播自力更生值得尊重。
她独自抚养女儿,从未向男方索要过抚养费,从选秀淘汰到月入几十万,靠自己的努力买了房、立了足,体现了女性的独立与坚韧。
在她看来,“站着赚钱”不丢人,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和孩子,本就无可指摘。
反对方则质疑,这是对孩子童年的过度透支。
一个3岁的孩子,本该在幼儿园、在游乐场,却被拉着直播12小时到凌晨,疲惫哭闹仍要配合出镜。12个小时对于成年人来说都十分漫长、辛苦,何况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黄一鸣反复用孩子的外貌绑定豪门话题,消费孩子的隐私来换取流量。

图源:黄一鸣直播截图
更有法律层面指出,低龄儿童参与商业直播,涉嫌违反《广告法》中“未满10周岁不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而更多网友的态度,是心疼孩子。闪闪从1岁就开始拍广告、上镜,3岁已经是“资深小网红”,她的童年被镜头、直播、商业拍摄填满,没有足够的玩耍时间,却要早早适应成人世界的流量规则。
面对“利用童工”的质疑,黄一鸣有自己的辩解逻辑。她说这不是代言,而是“生活分享”;所有的脚本是她写的,镜头是她举手机拍的,剪辑也是她自己做的。“我自己拍自己女儿,怎么算用童工呢?”她刻意避开正式的广告合约,利用《广告法》中“十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代言”的灰色地带。
她在直播里语气坚定:“既然她有这个天赋,又喜欢,我肯定要好好培养她走这条路。”
其实像闪闪这样的儿童网红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
近年来,从3岁女孩被父母喂到70斤的短视频,“网红儿童”摆拍,到未成年人跳擦边舞、校服爆改“辣妹装”等乱象,“网红儿童”被物化为“流量工具”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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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网红”“萌娃带货” 已经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
低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拍日常、拍段子、直播带货,孩子越讨喜,流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部分家长把孩子当成“家庭摇钱树”,过度消耗孩子的精力与隐私。
从成长角度看,3-6岁是儿童人格、三观、安全感建立的关键期。
心理上,孩子过早承受压力,易焦虑、敏感、自我认知扭曲;成长层面,孩子失去正常的童年生活,过早被成人世界规则催熟;于个人权益方面,孩子隐私被侵犯,劳动被商业化,缺乏有效保护。
2025年,网信部门持续清理利用未成年人形象发布的违法不良信息,累计对1.1万余个违规账号采取禁言、取消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措施。
2026年3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列为四类重点规制内容之一,包括摆拍牟利、恶搞未成年人、打造争议人设、消费“网红儿童”等行为均被明确禁止。
不可否认,在拿不到抚养费的情况下,她用自己的方式撑起了一个家。从美瞳到女儿,从选秀淘汰选手到带货主播,她完成了一次商业上的“自救”。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一个3岁的孩子,能真正理解“工作”、“合同”和“报酬”吗?
她的“配合”与“喜欢”,有多少是真正的童年乐趣,有多少是被成人世界精心引导和设计的结果?
当商业合约的甲方乙方是母亲和孩子时,孩子的意愿该如何被尊重和保护?
站着赚钱,值得尊重。但用孩子的童年做筹码,这笔账,终究是算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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