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商修订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预计于4月21日生效。
  2. 3月24日消息,发布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商家申诉规则》。该规则将于2022年3月31日生效执行。其中,评价申诉的申诉渠道是“店铺-订单-评价管理”,30天内可发起申诉;仲裁/赔付申诉的申诉渠道是“店铺-申诉中心-申诉类型”,7天内可发起申诉;体验分品退率申诉的申诉渠道是“店铺-申诉中心-申诉类型”,7天内可发起申诉。
  3. 6月30日消息,今日,电商发布了关于修订商家—异常售后地址及信息”细则的公示通知 。该规则已于2022年6月23日进行意见征集,规则预计于2022年7月07日生效。此次规则修订主要是对售后地址规则的处置方式进行变更,增加了“停止结算、冻结货款”的处置措施。情节轻微,每次累计违规积分A0.5分,单周累计不超过A5分;情节一般,每次累计违规积分A2分,每周累计不超过A8分;情节严重,每次累计违规积分B4分,延长账期30天。
  4. 此次规则的核心变化是增加两项商家“不当获利”具体场景的描述。
  5. 此次规则的核心变化是区分退款时开通和未开通商城金卡会员的售后订单的实际金额。
  6. 电商发布关于《“商家—虚假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的公示通知。该规则于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2日进行公示期,预计于2022年5月23日生效。
  7. 5月5日消息,今日,电商平台发布公告通知称,将修订《“商家-违背交易流程”实施细则》。具体来看,本次修订更改的主要内容为,处理措施新增“限制登录使用飞鸽”处理措施。除此之外,平台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示警告、店铺权限限制、扣除违规所得货款、店铺清退、关联店铺/账号处理及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处理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则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3日公示,预计于2022年5月13日生效。
  8. 3月7日消息,电商今日发布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细则》。现就此规范进行意见征集,欢迎在意见征集期内于规则众议院“意见征集”版块投票反馈。此次核心变化是增加子场景——频繁发送消息造成打扰的情况。按照新规,频繁发送消息造成打扰,指的是商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邮件、飞鸽、精选联盟等方式向他人频繁、大量发送消息,对他人造成骚扰等。
  9. 电商修订《全球购代销业务商家招商规则》,10月12日生效。
  10. 电商《商品品牌管理规范》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该规则于2022年9月22日修订生效执行。
  11. 今日,电商发布关于修订商家发货行为管理规则》的意见通知。
  12. 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经营跨境进口商品的商家
  13. 3月10日消息,今日,公示《鲜花园艺行业管理规范》 ,该规则将于2022年3月17日生效执行。本规范适用于经营鲜花园艺类目下的农用物资、农机/农具/农膜、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畜牧/养殖物资的商家及推广上述类目商品的达人。
  14. 7月26日消息,电商发布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基础保证金标准》。现就此规范进行意见征集,欢迎用户在意见征集期内于规则众议院投票反馈。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新增一级类目“酒类”个体店及个人店保保证金20000;二是“河蟹”类目保证金调整为100000元。
  15. 6月30日消息,今日,电商发布关于《盲盒类商品管理规范》修订的公示通知 。该规则已于2022年6月16日进行意见征集,现进行规则公示,规则预计于2022年7月07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此次规则修订的核心变化是,新增手办盲盒、玩具盲盒、卡牌盲盒的放置类目规定;新增商家维度的违规处理细则。该规则适用于平台所有发布“盲盒类”商品的商家及推广盲盒类商品的内容创作者。
  16. 精选联盟平台是电商旗下连接店供应端(商家)与流量端(推广者)的撮合交易系统。
  17. 3月7日消息,电商发布通知,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商家权益,规范团长推广经营秩序,平台修订《精选联盟团长违规管理规则》。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规则的核心变化是通过精选联盟骚扰他人或发布违规信息的纳入违规管控。进行中的招商活动及申请中的商品等将于取消团长权限当天全部下线或做驳回处理。
  18.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电商现修订电商产业带服务商、非管控类直播基地准出规则》。
  19. 9月28日消息,电商近日修订《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的小店平台国内商家和全球购平台跨境商家。在商家准入标准方面,商家要求已入驻电商平台且已在电商平台开立店铺;商家账户可正常登陆使用且店铺营业状态为正常营业;商家体验分高于(含)4.2分,新商家且无体验分时,暂不针对体验分进行考核,满足其他条件即可。
  20. 3月9日消息,电商今日发布公示,《电商创作者价格宣传行为规范》经修订后正式生效。对多SKU商品,创作者需明确告知所展示商品规格对应的价格。宣传商品提供价格保护服务之前,创作者应确保商家能够及时兑现,不得私自承诺。创作者宣传被比较价格,须在直播间或视频中展示被比较价格的相关证明凭证;或通过“商品参考价”功能发布参考价后,在直播间展示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