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月24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发布关于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1%。
  2. 5月6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一季度收到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公告显示,成都双流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获得补助金额150.00万元,武汉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获得补助金额199.59万元。
  3. 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由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京东关联公司——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此前于2018年10月,新宁物流首度牵手京东物流,2019年5月,新宁物流与京东物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获亿元战略投资,双方拟重点在车联网/货联网、智能仓储、供应链解决方案等领域深度合作。
  4. 12月29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仪式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新宁物流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标志着新宁物流成功引入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 3月2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3月24日,新运国际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农,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等。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的三大股东分别为陈农、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分别持股60%、25%、15%。
  6. 新宁物流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标志着新宁物流成功引入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 交易完成后,新宁酒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8. 新宁物流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其已减持1058.74万股,减持比例2.37%。
  9. 公司拟向河南省某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市起停牌。
  10. 公告称,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股东曾卓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6,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13%。
  11. 公司于2月13日收到京东振越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2023年2月13日,京东振越未发生股票减持。
  12. 9月25日消息,新宁物流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其已减持1058.74万股,减持比例2.37%。
  13. 7月25日消息,新宁物流今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称,公司拟向河南省某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发行股份比例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30%,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同时,该事项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14. 新宁物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收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15. 宿迁京东累计减持新宁物流1058.74万股,减持比例2.3702%。
  16. 6月21日消息,新宁物流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06万股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宁物流4466.8711万股股份,占后者总股本的10%。
  17. 7月8日消息,新宁物流发布晚间公告称,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78%股份,以6000万元转让给环球佳酿酒业。交易完成后,新宁酒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18. 9月26日消息,日前,新宁物流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据了解,本月初,新宁物流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持股比例8.13%的曾卓。9月22日,深交所向新宁物流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第一大股东变更已近半个月,截至目前仍未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并要求公司说明疑似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情况及立案调查进展。
  19. 11月29日消息,日前,新宁物流发布公告称,持有本公司股份33202650股 的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400613股。
  2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