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被税务部门处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
刘峰
2026-01-21 16:20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通报,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这也是《规定》实施以来,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作出的行政处罚。

图源:新华网
据介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202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
2025年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新规覆盖范围实现全场景闭环。无论是国内电商平台,还是为中国境内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跨境平台,只要涉及网络交易营利性服务,均需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报送内容聚焦两类核心:一是卖家身份信息,二是交易财务数据,从源头打通税务部门与平台的数据壁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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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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