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多个商标因与苹果近似不予注册
柏纳
2022-01-05 16:39
1月5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关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多个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书公开。
此前,异议人苹果公司提出,小米公司第20304105A号“小米 AIRBOOK”商标,第33495511号、第33510323号、第33491672号“MI APP STORE”商标与苹果公司的“MACBOOK AIR”“APP STORE”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如予并存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对小米公司上述商标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小米公司不服初审决定,申请复审。
复审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异议商标经宣传使用可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
因此,申请人所提复审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雷军,注册资本为12亿5千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零售药品等。
据了解,1月1日,小米12系列开启首销,随后小米发布了首销战报:全渠道5分钟销售额突破18亿元。
据小米官方介绍,小米12系列,首次规划了一大一小的“双尺寸双高端”小米12与小米12 Pro,以及小尺寸准旗舰小米12 X,在性能、散热、影像、自拍、充电和音质上都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此前,在“小米12”新品发布会上,雷军介绍称,小米12 Pro对标iPhone13 Pro Max,小米12则对标iPhone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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