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电商平台涉“幽灵外卖”共被处罚35.97亿元
重拳降临。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其中,拼多多被罚没15.22亿元,美团被罚没7.46亿元,京东被罚没6.35亿元,淘宝闪购被罚没5.58亿元,抖音被罚没5689万元,淘宝被罚没4698万元,天猫被罚没3174万元。
经查,上述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7家电商平台目前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图源:市说新语公众号
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发布会,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规定》从三个方面构建治理体系:
一是紧扣平台主体责任,细化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等全链条责任,要求平台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职责,杜绝“只收佣金、不担责任”的现象。
二是聚焦商户规范经营。《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且经营项目、地址须与资质证书一致;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范,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三是强化违法违规惩戒。《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统一监管框架,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平台主要负责人若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备受关注的“幽灵外卖”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表示,整治这一乱象必须溯本清源。《规定》要求平台对商户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保证证照信息真实;同时,商户资质信息须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比对,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一源核验”;此外,平台至少每六个月对商户信息核验更新一次,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图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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